半岛官网为家政服务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构建起四梁八柱。 --济南阳光大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陈平 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培养龙头企业,发挥鲶鱼效应,搅活整个行业。 --管家帮董事长傅彦生
近年来,在“养老”和“育幼”双重压力下,越来越多的家庭更加重视家政服务,家政服务业产业规模持续扩大,呈现出“由小变大”“由点到面”“由少数人享有到进入寻常百姓家”的发展局面。随着家政服务业快速发展,月嫂、护工、钟点工、保洁员等家政服务人员需求越来越大,家政服务人员规模不断扩大,成为吸纳就业的主阵地。2017年,我国家政服务人员达到2800万人左右,占全社会就业人员总数近4%,占第三产业就业人员数的8%左右。但与日益旺盛的服务需求相比,家政服务供给数量明显不足,服务人员缺口较大。日前,《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共36条政策措施,基本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家政服务人员保障体系,能够有效破解制约家政服务业发展的从业环境差、服务人员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服务人员专业化素质低等长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对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就促进家政服务行业发展、全面提高家政行业培训和服务供给质量进行了系统设计和全面部署。这充分说明了党和国家对家政行业的高度重视,对于民生,就业问题的高度关注。当前虽然家政行业发展潜力巨大,市场增长迅速,但是高质量家政服务长期无法满足社会需求。这次针对家政服务行业的政策性文件,被称为家政36条的出台,是家政领域的供给侧改革,为家政行业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体系和今后一段时期内家政服务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对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面临稳增长,保就业的巨大压力。目前我国4.5亿家庭中,30%的家庭有家政需求,市场年均增长率保持30%以上,主要集中于月嫂,育儿嫂,保姆,养老陪护和保洁等方面。在这样的背景下,家政行业提质扩容确确实实是“小切口,大民生”。《意见》通过支持家政这个国民经济的基础行业来达到刺激经济,拉动GDP发展,增加社会就业,满足人民不断提高的物质文化需求的目的。《意见》指出,建立家政服务城市与贫困县稳定对接机制、健全特殊人群家政培养培训机制,保障家政行业用工需求,为家政行业增加就业岗位创造便利条件,促使就业困难群众从事家政行业后增收脱贫;促进家政服务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家政行业和电商、“互联网+家政”高度融合的新型产业和以高科技,跨行业为支撑的家政服务产业集群,促进经济发展和数据赋能实体经济。在推动家政进社区方面,《意见》指出,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其租赁场地不受用房性质限制,水电等费用实行居民价格,并享受税负减免,以促进养老、托幼、家政等家庭行业在社区布局并发展壮大,让居民就近享受便捷,高质量的服务,更好的满足家庭的需求,促进民生福祉。家政行业是国家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促进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对于保持经济发展、促进就业,精准脱贫,保障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家政行业从业门槛低,大多数服务机构规模小,资金少,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大部分家政服务机构负责人往往缺乏长期品牌发展的战略意识,诚信等问题成为品牌效应形成的桎梏。从家政服务者的角度看,大多家政服务者没有与用人单位签定正式劳动合同,雇佣关系不稳定,更无劳动保障、社会保险可言。家政服务者劳动时间弹性大,工资制定缺乏统一标准,家政服务无科学合理衡量标准。大部分从业人员没有受过正规家政服务培训,职业素质、服务意识以及管理水平较低。据调查显示,在现有家政从业人员中,85%年龄在45岁以上,87%学历在初中水平或以下。其从业原因主要是受文化水平限制,难以找到其他工作或下岗后暂时从业。这使得家政市场上大多数从业者只有能力提供做饭带孩子、清洁卫生、搬运等传统的劳动型家政服务,远远不能满足生活水平、生活方式发生巨大变化的城镇居民对家政服务更多层次的需求。
一是大力支持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让服务岗位职业化。紧跟行业发展的趋势,改变目前行业内企业小、散、弱的特点,着力于扶植家政企业向专业化、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此次家政36条提到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并对于家政企业员工的定义有了政策上的突破。在具体措施中,只要企业与从业者签订规范的劳动服务协议,家政企业即被认定为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就可以享受到员工制企业的各项支持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考虑到家政行业的现实特点,家政从业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城乡居民保险,而缴纳了社保但选择灵活就业的人员依然被认定为员工制家政企业的员工,这就让家政企业在发展员工制的实践中有巨大灵活性。
二是把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放在了第一位。《意见》提出了具体政策,在教育层次方面,要求原则上每个省至少有1所本科高校和若干职业院校开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并着力培育100家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支持家政企业举办职业教育。在培训方面,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编制家政服务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开发职业培训教材,加大家政服务人员岗前培训和“回炉”培训工作力度,将家政服务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范畴。在资金保障方面上,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结余等对家政培训的支持。通过培训提升服务水准,从源头上提高服务质量。
三是制定“游戏”规则,加强行业监管,建立行业诚信体系。在对家政企业的监管方面,《意见》提出加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对信用好的企业降低监管频次,对失信企业进行联合惩戒。并开展家政服务质量第三方认证,对家政企业开展考核评价并进行动态监管。在对从业人员的监管方面,《意见》要求通过建立健全标准体系、推广使用示范合同文本、引入家政服务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方式,从业人员信息接入诚信体系平台。通过对行业和从业人员的监管措施以推动家政行业规范化发展。
《意见》指出了家政企业负担重,融资难的问题并配套给出了解决方案。这些举措直面了家政企业的困境,有利于促进整个行业的持续发展。《意见》强调完善增值税减免和计抵政策,在财税方面进一步支持家政服务行业,特别是员工制家政企业的发展。《意见》指出,对于信用状况良好的家政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并开展“信易贷”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现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并鼓励地方运用投资和基金等组合工具,支持行业连锁发展和兼并重组。《意见》提出培育家政服务品牌和龙头企业,在“领跑者行动”中,注重行业龙头企业带头作用,统筹各方资源,大力支撑家政行业龙头企业发展。充分调动有关部门、家政企业、学校和社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培育一批具有区域引领和示范效应的龙头企业并注重家政龙头企业的带头作用和行业标准制定作用,出台一批可持续、可复制的行业经验,结合市场实际,提升家政服务规范化水平,促进家政服务业质量进一步提高,多方参与、协同推进,基本实现家政行业专业化、规模化、网络化、规范化发展。